2014年度忻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告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办理资格审查。过期不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会计从业资格个人基本信息表(会计之星——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登录——基本资料——打印);
7、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一张
8、审核时间:2015年3月3日——3月15日(公休日除外)
审核地点:忻州市财政局会计科(利民西街18号)
咨询电话:0350-3035017
前四项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忻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管科
2015年3月2日
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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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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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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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名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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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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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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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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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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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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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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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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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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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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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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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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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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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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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任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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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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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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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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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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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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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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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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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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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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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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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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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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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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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经认真阅读报名网站中提供的“报考人员必读事项”中的内容,并保证本人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遵守报名协议。本人保证理解并认同报名网站提供的全部考试相关文件中的内容,并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如存在不真实、不正确的在考前、考试期间、考后,本人愿意随时接受考试管理机构作出的相应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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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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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