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公务员考试用书——行测预测试卷

  • 出版社:京华出版社
  • 图书作者:易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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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书ISBN:978-7-80724-182-933
  • 正品承诺: 正品承诺
  • 出版时间:2010年7月1日
  • 图书版次:第一版
  • 本书邮费:邮费说明
  • 图书开本: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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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湖南公务员考试用书——行测预测试卷

内容简介

易定宏:华图教育集团总裁,博士,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资深研究专家,多年的公务员教学管理经验,长期从事公务员考试教学与研究工作,担任华图公务员考前培训辅导教材与试卷主编,主持编写京华版公务员录用考试用书新坐标系列:《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地方考试使用教材、试卷等。精心主持策划名师模块宝典系列、名家讲义系列的编写、审定、出版及发行;曾担任面试考官,对全国乃至各省市的省情、面试特点、重点、方向等有深度了解,对考试有精准地把握,有独特的面试教学方法,备受广大学员推崇。 图书目录标准预测试卷一(1)标准预测试卷二(13)标准预测试卷三(25)标准预测试卷四(37)标准预测试卷五(49)标准预测试卷六(61) 参考答案及解析(73)标准预测试卷一(73)标准预测试卷二(79)标准预测试卷三(86)标准预测试卷四(91)标准预测试卷五(98)标准预测试卷六(105) 图书节选第一部分常识判断(共20题,参考时限10分钟)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请开始答题:1.随着第二波甲型H1N1流感高峰的来袭,全国自上而下各单位、各组织机构均采取各种措施来进行防范。这体现的哲学依据是()。A. 对立统一规律B. 否定之否定规律C. 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D.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2.下列活动中属于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的是()。A. 机械制造厂工人生产汽车轮胎B. 张女士去参加联谊会C. 法官审理案件D. 科学家研制出超级计算机3.有句谚语说:“一个人的食物,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毒药。”这句话在哲学上体现了()。A. 价值具有客观性B. 价值具有主体性C. 价值具有社会历史性D. 价值具有多维性4.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下列具体行为中不属于立法活动范畴的是()。A. 法的制定B. 法的汇编C. 法的修改D. 法的废除5.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A. 在我国出生的人B. 享有政治权利的人C. 具有我国国籍的人D.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6.根据我国有关国籍的法律规定,下列情况说法正确的是()。A. 夫妇二人是美籍华侨,在中国探亲期间产下一子,孩子具有中国国籍B. 夫妻二人国籍不明,旅居中国,产下一子,孩子具有中国国籍C. 妻子是中国公民,丈夫是法国公民,孩子在法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D. 夫妻双方是定居在日本的中国公民,在日本产下一子后,孩子即使取得了日本国籍,他仍可以申请取得中国国籍7.小王于1984年9月9日出生,则到()他才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A. 1998年9月9日B. 2000年9月9日C. 1998年9月10日D. 2000年9月10日8.以下哪项是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A. 犯罪目的B. 犯罪对象C. 犯罪动机D. 主观过错9.许某带着邻居家4岁的小孩小萌出去玩。许某将小萌带到一座桥上,抓着小萌将其悬于桥栏外,开玩笑说要把他扔到河里去。不料许某手一滑,小萌掉入河中。许某急忙去救,但小萌已溺水而亡。许某对小萌的死亡结果在主观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A. 疏忽大意的过失B. 过于自信的过失C. 间接故意D. 意外事件10. 周某向宫某借款2000元,约定2009年1月1日偿还。因周某届期未还,宫某于2009年3月4日写了一封信寄给周某,催其还款。周某于2009年3月12日收到这封信。则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A. 自2009年3月4日中止B. 自2009年3月4日中断C. 自2009年3月12日中止D. 自2009年3月12日中断11. 王博拥有一套别墅,他的下列哪种行为不能体现物权的性质?()A. 王博将别墅作抵押进行贷款B. 王博居住于此别墅的行为C. 王博制止欲侵占此别墅的赵某D. 王博出卖此别墅后要求买主付款的行为12. 老王将自己所有的一头耕牛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邻村的小李,双方约定10月1日小李将购牛款一次性付给老王,耕牛的所有权转移。但老王将继续使用这头耕牛到10月15日再交付给小李。那么他们采取的交付方式是()。A. 占有改定B. 简易交付C. 指示交付D. 拟制交付13. 小徐将10万元的定期存款单出质给小郭,借款8万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小徐未按时交付存款单。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质押合同成立,但未生效B. 质押合同不成立C. 质押合同生效,但质权未生效D. 质押合同生效,质权也生效14. 在保险合同纠纷中,如果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的解释。A. 符合惯例B. 符合法律一般规定C. 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D. 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15.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是()。A. 美国公民艾某,在中国旅居两年,但居无定所,其从美国某家公司获得的红利3万美元B. 韩国著名歌星金某在中国举办个人巡回演唱会,筹备及演出期间金某在中国共停留了3个半月,获得报酬300万C. 彭某因重大科技发明,获得了自治州政府颁发的科技发明个人贡献奖,获得奖金3万元D. 宋某在部队服役11年,退伍时部队给予其1.2万元转业费16. 下列各项工作关系中,适用《劳动法》调整的是()。A. 小芹是一名户籍警察,她与所在公安局之间的工作关系B. 小赵是一名高级保姆,她与雇主之间的劳务关系C. 小王是一名现役军人,他在军队宣传部门工作,他与军队之间的关系D. 小李是一名理发师,他与一家个体经营的理发店之间的工作关系17. 举世闻名的吴哥通王城在下列哪个国家?()A. 印度B. 缅甸C. 柬埔寨D. 泰国18. 真菌大都靠什么来繁殖后代?()A. 菌褶B. 菌丝C. 孢子D. 细胞分裂19. 春秋时期,鲁国开始实行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即“初税亩”。下列关于“初税亩”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A. 肯定了土地的私有制B. 使诸侯国的地位削弱C. 激发劳动者生产积极性D. 促进了新生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20. 成语“一狐之腋”用来比喻()。A. 微小的事物 B. 珍贵的事物 C. 做事谨慎的人D. 阴险狡诈的人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C[解析] 各单位、各组织机构采取措施来防范甲型H1N1流感,是防范于未然,说明人们对甲流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即认识到甲流的客观规律性,采取防范措施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C选项符合题意。2.A[解析]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实践的基本形式有:(1)生产劳动实践,即物质生产活动,这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本题中的A选项即是生产劳动实践,符合题意。(2)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即人们的社会交往以及组织、管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本题中B、C选项属于此。(3)科学实验,它是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是专门为了认识世界而进行的探索性和准备性的活动,D选项属于此。3.B[解析] 哲学上的“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价值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另一方面是客体的某种属性或功能。题干中的这句话反映了因为人的需要各不相同,同一客体(事物)对于不同主体的价值是不同的,即反映了价值具有主体性,B选项正确。4.B[解析] 从广义上看,立法就是国家专门机关遵循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阶级的意志,根据一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创制、修改和废止法律的专门活动。法的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律规范内容的情况下,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一定时期或一定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予以排列,汇编成册的活动。法的汇编不是一种立法活动。故本题答案为B。5.C[解析]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的公民。未成年人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如果具有中国国籍,仍是我国公民。但在我国出生的人不一定都具有中国国籍。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C。6.C[解析] 我国《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A项中,夫妻二人都是美国公民,不符合该条规定,其孩子不能取得中国国籍。《国籍法》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B项中夫妻二人并未在中国定居,其孩子不能取得中国国籍。《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由此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7.C[解析]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采用三分法,即将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为14周岁以下;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为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这一阶段的人只对部分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为16周岁以上,这一阶段的人应对所有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题干中问的是“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故只要小王满14周岁,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认定满一定年龄,是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由此可知,小王从1998年9月10日起,即满14周岁,他就有可能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C。8.D[解析] 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是一切犯罪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D项主观过错即属于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任何犯罪必须具备故意或过失的罪过形式,否则就是意外事件,不能成立犯罪。犯罪的目的只是某些犯罪构成所必备的主观要件,所以又被称之为选择要件;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必备的主观要件,一般不影响定罪,但可以影响量刑。例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等过失犯罪中是不存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但也构成犯罪。犯罪对象不同于犯罪客体,在构成犯罪时,犯罪对象并不是不可或缺的。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D。9.B[解析] 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类,具体又可区分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四种。疏忽大意的过失区别于其他三种罪过形式的特征在于,行为人对危害后果是没有预见的,也就是行为人应该预见危害结果的发生,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遇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于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的特征则在于,行为人对于不利后果是持否定、排斥的态度的,只是因为过于自信,轻信能够避免不利后果的发生。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事先预见了危害后果,并积极地希望其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在预见危害后果的情况下,采取消极的不作为放任其发生。本案中,许某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认识到他的危险动作很可能会造成将小萌掉入河中致其死亡的危害结果,但他过于自信地相信自己能够避免,因此他的心理态度形式应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本题答案为B。10. B[解析]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本案中,宫某于2009年3月4日向周某提出了履行还款义务的要求,诉讼时效自权利人(宫某)意思表达作出之日起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答案为B。11. D[解析]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A项体现了王博对房屋的处分权;B项则体现了王博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C项则体现了所有权的排他性特点。所以A、B、C三项都体现了物权的性质。D项要求买主付款的行为是以特定对象(买主)为义务主体的民事权利,属于债权。所以符合题意的只有D。12. A[解析] 所谓占有改定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转让人希望继续占有该动产,当事人双方可以订立合同,特别约定由转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而受让人因此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本案例中,老王与小李约定,小李付款后耕牛的所有权转移,但老王将继续占有耕牛一段时间,这是典型的占有改定,A项正确。简易交付即根据当事人的协议,将受让人原先的他主占有变为自主占有。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本题答案为A。13. C[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只有小徐交付了存款单,质权才生效。而合同的成立以合同双方达成合意为标志,合同的生效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在合同成立时即告生效。所以本案中,质押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但质权尚未生效,答案为C。14. D[解析] 我国最新修订的《保险法》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这一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保障在保险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本题正确答案为D。15. D[解析]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应对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承担纳税义务。A项中艾某虽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其在中国居住满一年,因此是居民纳税人,对其来自于中国国境外的收入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只对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收入承担纳税义务。B项中金某属于非居民纳税人,其在中国表演获得的报酬,应该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税款。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才能免纳个人所得税。C项中自治州政府不属于省一级的单位,因此彭某所获奖金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可以免税的收入。因此D项是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故而本题答案为D。16. D[解析]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包括:(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4)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法不适用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非农场的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A项中小芹为国家公务员,B项小赵为家庭保姆,C项小王为现役军人,三者均不适用《劳动法》。只有D项属于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本题答案为D。17. C[解析] 吴哥通王城是吴哥王朝的首都,吴哥遗迹是东南亚最大的文化遗产,指的是现在柬埔寨西北部一带的石砌、瓦造建筑遗迹群。本题选C。18. C[解析] 真菌的繁殖体包括无性繁殖形成的无性孢子和有性生殖产生的有性孢子,即真菌是靠孢子来繁殖后代的。本题选C。19. B[解析] 春秋时期,由于牛耕和铁农具的普及和应用,农业生产力提高,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后,隐藏在私人手中,成为私有财产;同时贵族之间通过转让、互相劫夺、赏赐等途径转化的私有土地也急剧增加。实行“初税亩”田赋制度之前,鲁国实行按井田征收田赋的制度,私田不向国家纳税,因此国家财政收入占全部农业产量的比重不断下降。鲁国实行初税亩,即履亩而税,按田亩征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初税亩是土地私有制前提下平等赋税制度的最初形式,从律法的角度肯定了土地的私有制。因此A项说法正确。按实际田亩产量纳税的具体方式,使劳动者切实体会到了努力带来的收益,从而激发了劳动者生产积极性。C项说法也是正确的。初税亩的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这一制度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和方向,是在先进生产力要求下,对生产关系的一次合理调整。初税亩的实行增加了财政收入,适应和促进了新生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D项说法也是正确的。初税亩制度实施后,私田也纳入征税范围,诸侯国财政收入增加,因此削弱了各采邑的实力,使诸侯国的地位更加稳固,为今后建立中央集权制的统一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B项说法是错误的,故本题答案为B。20. B[解析] 这一成语出自《史记·赵世家》:“吾闻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腋:指狐狸腋下的皮毛,“一狐之腋”的意思是一只狐狸腋下的皮毛,比喻珍贵的东西。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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