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4年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综合评审通知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来源:www.bookskys.com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    点击次数:8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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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顺德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科目的论文题目(附件1)及要求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工作

  (一)在当地组织综合评审的地级市鉴定中心需填写《2014年下半年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技师级综合评审安排表》(附件2),2015年1月30日前传真至省鉴定中心考务管理科020-83310051。此次综合评审由省中心统一派遣考评员,劳务费由各市支付。

  (二)考生结合个人实际工作,在公布的论文题目中选择一道题撰写论文。论文答辩组织、成绩统计等按照《关于我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劳职鉴〔2006〕16号)要求执行。

  (三)请各市鉴定中心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1〕14号)要求及工作流程,认真做好综合评审的各项组织及数据统计工作。考生论文成绩在2015年2月27日前上报省中心。

  (四)在省中心直接报名的考生、各省属培训机构和各市经省中心同意统一组织答辩的考生,请于2015年1月30日前把论文纸质版上交省中心,电子版发送到kwk83363069@126.com,文件命名的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逾期不接收。

  二、时间安排

  书面答辩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9:00—10:00。采用书面闭卷考核形式进行。

  三、相关要求

  (一)综合评审成绩由省中心统一公布,各市不得自行公布成绩。

  (二)要切实加强职业资格鉴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实施书面答辩考核中,现场监考和考评人员要严格执行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流程。要严肃考场纪律,对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查处并上报省中心。

  (三)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中心考务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饶馨,联系电话:020—83363069,传真:020-833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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