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贵州省资格考试查分、证书补发办事指南
一、 查分工作:
根据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和《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规定,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 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且只查主观题的合分情况,即每道题的得分合计是否和主观题的成绩一致。客观题科目考试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 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客观题科目的查分申请。
考生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20天内,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中需包括以下内容:姓名...
查看详细信息日期:20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