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来源:www.bookskys.com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3日    点击次数:17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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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在浏览各地执业药师证书领取通知时发现,大部分省市中度有提到需要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实际上,这个表格和我们当时报名时填写的内容是差不多的。而提交这份表的作用是:如果执业药师资格证丢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证明并补办。

  虽然每个省份表格有点差别,但大部分需要填写的东西一样,今天就给大家分享填写这张登记表的填写方法。

  登记表填写说明


地市 考生报考所在地

姓名 考生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 考生身份证号。
学历 考取本资格之前,考生的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如药学、中药学、临床等。
毕业时间 考取本资格之前,考生最高学历的毕业时间。
相关专业年限 考取本资格之前,考生从事相关专业方面的工作年限,没有就不用填写。
本专业年限 考取本资格之前,考生从事本专业方面的工作年限。
技术职务 
考生在本单位担任的技术职务,例如初级(中)药士、初级(中)药师等,没有就不用填写。

聘任时间 考取本资格之前,考生被本单位聘任为某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没有就不用填写。
技术资格 考取本资格之前,考生技术资格是什么?例如之前考生已经考取了初级药师,可在本栏内填写“初级药师”, 没有则不用填写。
工作单位 考生工作单位。
申报资格 考取是执业药师就填写执业药师。
准考证号 请填写最后一次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号。
档案号 请看准考证。
所在单位意见 此处加盖你现在工作单位的人事公章。
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如果考生工作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就在本栏内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如果没有,不用填写;如果考生所在单位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则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
市地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不用填写。
省人事厅审批意见 不用填写。
证书管理号、证书编号、资格取得时间 此三栏存在于资格证书上,在考生领取资格证书时填写即可。
一寸照片 请贴上一张一寸照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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