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消防车道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一2006)的规定,木器厂房的占地面积大于3000m2,或毛皮制品仓库的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时,应设置环形消防李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与厂房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聩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查看详细信息日期:20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