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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精选习题(8)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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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

  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

  B.买受人已受领标的物,但出卖人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的单证

  C.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未前往提货

  D.因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而将标的物提存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选项A中是出卖人承担风险。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此选项B中是已经受领标的物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因此选项C中是买受人承担风险。标的物提存后,风险是债权人承担;因此选项D中是买受人(债权人)承担风险。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做了明确约定,但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间。甲公司收到设备后,因故一直未使用,亦未支付剩余货款。收到货物两年后,甲公司才开始使用该设备,却发现该设备的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当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时,甲公司以设备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义务的表达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应试指南225页第5题)

  A.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B.虽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但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有权拒付剩余货款

  C.因设备质量不合格,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在上述“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在两年期间过后才提出质量不符合约定,人民法院不再支持。

  【例题·多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某住宅小区的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但是,该小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和公共绿地面积问题作约定。甲公司交房时,购房者乙却发现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20%,并且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乙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同无效

  B.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C.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如果不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属于无效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商品房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选项C正确。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名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中赠与物已经交付,选项BC属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ABC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D选项不选。

  【例题·单选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于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一定年利率收取资金占用利息,该利率是( )。(应试指南232页31题)

  A.6%   B.12%

  C.24%  D.3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对于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例题·单选题】陈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一年后,张某获知陈某经营个体企业获利,在陈某还款时要求其支付利息1800元,陈某表示反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应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陈某应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B.陈某应按当地民间惯例支付利息

  C.陈某无需支付利息

  D.陈某应支付1800元利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例题·判断题】张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偿还期限15个月,但未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且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该借款利息应在借款到期后一并支付。(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例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中的租赁合同,属于定期租赁合同的是( )。

  A.甲将一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

  B.甲乙签订一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

  C.甲乙订立一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

  D.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按照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选项A中,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也有明确的约定,因此属于定期租赁合同。BCD选项均属于不定期租赁。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

  B.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D.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例题·多选题】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乙可以基于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

  B.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C.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D.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

  (1)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A正确;

  (2)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B正确;

  (3)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C正确;

  (4)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D错误。

  【例题·多选题】甲承租乙的住房,租期未满,乙有意将该住房出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应在出售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甲,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B.如果乙对甲隐瞒情况,将房屋出售给丙,甲可以主张乙、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C.如果甲放弃优先购买权,当丙购得该住房成为新所有人后,即使租期未满,也有权要求甲立即迁出该住房

  D.如果乙的哥哥丁想要购买该住房,则甲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1)选项B: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但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选项C: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例题·单选题】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揽人构成违约的行为是( )。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短缺,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导致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承揽人因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通知定作人更换材料,因此导致工作延误

  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转交给第三人完成

  D.承揽人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而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1)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A不构成违约行为。

  (2)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B不构成违约行为。

  (3)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C构成违约行为。

  (4)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D不构成违约行为。

  【例题·单选题】2009年8月5日,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多选题】甲委托乙用货车将一批水果运往A地,不料途中遭遇山洪,水果全部毁损。甲委托乙运输时已向乙支付运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水果损失与运费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应当赔偿因水果毁损给甲造成的损失

  B.甲自行承担因水果毁损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运费

  D.甲无权要求乙返还运费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1)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由于山洪是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正确;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本题中,乙已经收取了运费,因此甲可以要求返还,C正确。

  【例题·多选题】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C.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D.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故A错误;B正确;(2)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故CD正确。

  【例题·多选题】甲、乙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但双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相关事项作任何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对该项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共有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

  C.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1)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A正确;(2)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B正确;(3)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C错误;(4)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D正确。

  【例题·多选题】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只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两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

  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

  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平均分配

  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A项正确;(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项正确;(3)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C项错误;(4)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D项正确。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无论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B.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C.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D.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A正确;(2)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B正确;(3)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CD正确。

  【2016·综合题】(应试指南227页综合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

  (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

  (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经查,甲公司、陈某在首次开庭前未向法庭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成立。

  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题目中甲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法院继续审理,甲公司不能再主张由A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成立。根据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题目中是债务人甲公司自己的财产提供抵押,所以债权人应当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成立。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李某应当在抽逃出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5·简答题】

  2005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5年;租金每月1万元,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屋。

  2010年6月,乙公司为改善条件,未经甲公司同意,在该房屋内改建一间休息室,并安装了整体橱柜等设施。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拆除该休息室及设施,乙公司拒绝。其后该地区房屋价格飙升,租金大涨,甲公司要求提高租金,乙公司拒绝。甲公司遂欲出售该房屋,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不购买。甲公司于2012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租赁合同约定25年租期,只有20年的部分有效,剩余5年无效。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有权。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14年)·简答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5月发生下列事实:

  (1)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钢材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定金2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甲公司于乙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5月16日,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10万元定金,乙公司接受并未提出异议。

  (2)5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但丙公司未支付50万元到期租金。5月30日,因欠丁公司的债务到期,甲公司将其对丙公司的50万元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

  (3)5月26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募捐活动,甲公司当场承诺捐款20万元,但一直未履行。其后甲公司因业务不景气,欲撤销该项赠与。

  要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支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定金数额不符,有效定金数额应为多少?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有效定金数额应为10万元。

  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本题约定的定金是20万,但实际支付的定金是10万,且乙公司接受了定金数额并无异议,故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有效定金数额以变更后的金额10万为准。

  (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是否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生效。

  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转让债权给丁,并未通知丙,对丙不发生效力。

  (3)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赠与?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

  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本题中甲的救灾捐赠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不能撤销。

  【(2013年)·简答题】

  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

  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用设备的丙企业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

  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

  (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

  (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约10万元损失。

  要求:根据合同、担保、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以合同解除仲裁条款失去效力为理由要求提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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