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书店,书店,网上书店,北京书店,上海书店,中国考试书店,北京职业考试书店,职业资格考试书店,中国职业书店,新华书店,教育书店,广东考试书店,江苏考试书店,建筑考试书店

2023年北京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年招聘6人公告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0日9:12
·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教材/考试用书/辅导用书/考试试卷/历年真题
·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络辅导培训班75折优惠.报名热线:010-58446681.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6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如期毕业并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及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9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历,同时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军属,须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六)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岗位资格等。其中,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7年5月10日至2005年5月9日之间,“3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7年5月10日至2005年5月9日之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表格内容,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18 :00,将报名表电子版、个人简历、资质及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格式不限,应全面、准确、真实描述应聘人员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发送至邮箱yeyzp1@163.com,邮件标题以“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发送。

本人现场报名,并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1.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9:00-11:30,下午14:00-16:00

2.地点: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海淀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中327会议室,联系电话:82468011

3.报名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2份;

② 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2张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

④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⑤应届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成绩单。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如档案已移交档案存档机构,需提供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存档证明应为2022年11月10日后开具)。

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存档证明应为2022年11月10日后开具);有进京经历的,须提供进京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⑥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教师从业资格证书、注明幼儿教师岗位的3年期以上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幼儿教师岗位的3年期上以工作证明。

注:上述③-⑥项所需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材料不予退回。

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场报名时只允许1名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现场。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能力,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登录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区人力社保局板块(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

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发布的岗位报名条件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面试采取先试讲再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不指定具体范围,由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学段教学大纲准备10-15分钟的试讲内容,面向面试考官授课。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综合能力。面试及试讲均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面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组成,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及格线为60分。

考生可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登录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区人力社保局板块(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五)资格终审

海淀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拟进行考察、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区人力社保局板块(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应聘人员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可以顺延,公示后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调入手续,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关于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8246801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监督电话:8251042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北京考试书店编辑搜集整理
收藏到:
事业单位招聘图书分类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友情链接:北京考试书店 考试哇在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