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济南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12月31日截止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来源:www.bookskys.com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    点击次数:14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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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人考函[2010]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17、18、1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7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 9∶00—11∶30 税法(一)

  14∶00—16∶30 税法(二)

  6月19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成绩管理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报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为合格;报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通过方为合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四个科目的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2、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3、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4、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获得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四、报名方式

  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1日—12月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月11日—1月13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1月12日—1月16日

  现场确认地点: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106室,联系电话:0531-82568205

  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将本人照片信息输入微机,按要求进行整理,并上传照片。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必要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资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证、聘任书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初审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报名表及有关证件到现场确认地点办理审查、确认手续。

  5、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后,可于2011年1月17日—19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核对报名信息,发现有误及时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改正,逾期不改正将按正确信息进行处理,责任自负。

  6、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 )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1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证、聘任书等有关证件。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应考时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2、考生报名时,请到各市国税局、地税局的征管部门办理教材预定手续。根据自愿的原则,考生可单科(本)购买,也可整套购买。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4、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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