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逾期未领取证书通知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来源:www.bookskys.com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0日    点击次数:10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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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逾期未领证书的领取通知

  近期,我中心对库存合格证书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尚有部分考生合格证书已在中心存放多年而未领取。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中心决定对库存证书集中发放,请考试合格但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即日起至2015年2月5日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106室办理领取手续。

  领取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等相关证件(考生应根据所属考试报考条件要求,带齐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或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考生应根据所属考试类型填写相应登记表,登记表在《相关下载》专栏中下载)

  4、提供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咨询电话:82568205。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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